2015年6月,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根據權利人投訴,依法對北京金圖創聯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權案進行調查。經查,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,故意刪除、改變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作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,并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明知或應知未經權利人許可而被刪除、改變權利管理信息的作品,違法經營額6.3萬元,違法所得2.82萬元。
依據《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》第18條、《著作權法》第53條的規定,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于2015年9月21日作出行政處罰: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.82萬元,罰款人民幣12.6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