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東西成為作品,就必須具有獨創性。何為獨創?“獨”就是主體之間的關系,我作為作者創造這個東西,區別于別人?!皠摗笔潜磉_了作者或我們要反思體育賽事節目,誰獨創了這樣一個所謂的作品。越是精彩傳奇的瞬間,越不可復制,離作品越遠。如果從保護和激勵體育產業發展利益這樣一個立場出發,那體育賽事應該怎么保護呢?當然它有尋求多種途徑保護的需要,也不局限于所謂的資產權的保護。但是真正要在資產權里面做一個安樂毯,將它保護起來。比如同樣是在著作權法的法律領域里面,實用藝術作品是怎么保護的?在中國,通過什么樣的一個權利,把它歸類為哪一種作品,實用藝術作品的保護,一直都沒有認祖歸宗,當然它的這樣一個探索過程,給了體育賽事節目尋求著作權保護提供了思路。再比如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模式,計算機軟件本來離傳統所追求的文化藝術差得很遠,基本上是一個技術范疇的東西,為什么在我國,在很多國家都采取著作權保護模式呢?這都需要我們思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