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推進新聞出版行業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通知
新出廳字〔2011〕459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新聞出版局(版權局),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,各新聞出版上市企業、大型出版集團、報刊集團、發行集團:
軟件產業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,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基礎。2006年以來,在國務院的部署指導下,新聞出版總署(國家版權局)、財政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商務部、國資委、銀監會、證監會、保監會、全國工商聯九部委聯合印發了《關于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實施方案》(國權聯〔2006〕2號)并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,積極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。截至2010年12月,全國共有18282家大中型企業列入年度完成使用正版軟件階段性目標,12262家企業通過檢查驗收、基本完成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目標,中央企業推進較快,金融、煤炭、旅游飯店、網吧、勘察設計等重點行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。根據國權聯〔2006〕2號文件和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部署,現就新聞出版行業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標
各新聞出版上市企業、大型出版集團(總部)、報刊集團(總部)、發行集團(總部)應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使用正版軟件工作。
二、工作內容
(一)開展使用正版軟件檢查整改。各相關企業要對本單位現有的計算機種類、數量,已有正版軟件的種類、數量,擬采購正版軟件的種類、數量等進行自查。對使用的未經合法授權的軟件,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予以更換。
(二)建立軟件資產管理制度。各相關企業要加強對軟件的使用管理,將軟件作為資產納入部門資產管理體系,制定軟件資產管理制度,對軟件配置、使用、處置等環節規范管理,提高企業軟件資產管理水平。
(三)做好信息報送。各相關企業要指定專門人員負責信息報送工作,于2012年1月底前報送《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負責人員統計表》(附件1);要明確時間節點和工作重點,認真制定并于2012年2月底前報送《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進度時間表》(附件2);要及時報送有關工作進展情況,于2012年5月底前報送《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自查表》(見附件3);自2012年6月1日起,分別于每月15日前和30日前報送《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落實表》(見附件4),直至工作完成為止;于2012年10月底前報送使用正版軟件工作完成情況。以上信息材料均應由企業簽章后,經所在省(區、市)新聞出版局(版權局)報送至新聞出版總署(國家版權局)信息中心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按照工作目標,切實落實工作責任。上述有關企業人員要切實增強保護知識產權意識,自覺使用正版軟件。各相關企業主要負責同志要作為第一責任人,把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責任分解到具體部門、具體人員,確保按時完成使用正版軟件各項工作。
(二)新聞出版總署(國家版權局)負責中央級相關企業、各省(區、市)新聞出版局(版權局)負責所轄區域內相關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,要做好使用正版軟件的日常監管和督促檢查工作,確保相關企業按時完成使用正版軟件工作。
此項工作由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配合新聞出版總署(國家版權局)開展具體推進工作。新聞出版總署(國家版權局)將適時派出工作組對各地相關企業推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。
新聞出版總署(國家版權局)版權管理司
聯系人:張德軍
電話:010-83138746
傳真:010-83138743
電郵:bjlxhybgs@sina.com
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
聯系人:朱小丹、陳霞
電話:010-83138627,010-83138625
傳真:010-83138631,010-83138626
電郵:zxd_1986@yahoo.cn
附件:1.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負責人員統計表
2.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進度時間表
3.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自查表
4.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落實表
新聞出版總署(國家版權局)辦公廳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